立体追责 惩防并重 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 严打财务造假

admin 阅读:3 2024-11-04 07:45:0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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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11月2日,ST锦港(维权)披露多份公告,涉及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有关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内容。

  这是监管部门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最新案例。市场人士认为,随着监管能力的不断提升,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力度不断加大,逐步构建起打假防假综合惩防体系,有关部门“严监严管”的做法将让“说假话”“做假账”“藏真话”的违法者“人财两空”。

  “财产罚”与“资格罚”并用

  从近期公布的案件看,严打财务造假的一大亮点是:用足用好行政处罚的“财产罚”“资格罚”,让造假者“倾家荡产”。

  例如,广东证监局拟对*ST威创、相关董监高人员及拟收购方开出合计5670万元的罚单。其中,拟对*ST威创时任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处以多项处罚及终身市场禁入,对拟收购方刘钧处以多项处罚及终身市场禁入,并拟对其他当事人做出不同程度的处罚。 

  在市场人士看来,为了让造假者受到严惩,该案拟“财产罚”与“资格罚”并用,对陆克平等拟处以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打到了违法者痛处。

  监管部门严监严管、对造假者重拳出击,还体现在以监管措施、违纪通报、刑事移送等处罚“组合拳”,健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立体化惩戒约束体系等方面。例如,ST锦港财务造假案中涉及的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证监会近年来查处的多起大案要案来看,对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并非‘一罚了之’,而是用好用足现有监管工具箱,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承担应有的违法代价。”在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看来,证监会构建对财务造假进行打击的“长牙带刺”立体追责体系,形成“一个行为,多重风险”的叠加效应。

  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

  除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财务造假外,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

  最新的一个案例是*ST美讯(维权)因存在年报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被证监会处以2156万元罚款。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该案例用足用全新证券法规定范围内的“财产罚”及市场禁入“资格罚”,将“害群之马”清出资本市场。对其他责任人根据职位、参与程度处以罚款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让财务造假的“关键少数”受到严惩。

  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监管部门也坚持一查到底。例如,华道生物未获注册但发行申报材料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1150万元。 

  “‘带病闯关’撤单也跑不了,彰显了监管部门杜绝‘带病申报’‘病从口入’,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国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靖表示。

  压实“看门人”责任

  近期,中介机构等第三方配合造假案例也引发市场关注。监管部门始终压实“看门人”责任,严惩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

  严惩“配合造假”的一个典型案例是,证监会近日依法对普华永道恒大地产年报及债券发行审计工作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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